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等级保护备案要每年做吗?
等级保护备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定级和备案,明确其安全保护等级,并为后续的测评、整改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是什么呢?以下是等级保护备案的实施细则,跟着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下。
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
确定定级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营使用单位应组织对所属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
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各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需按照《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的规定,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初步确定等级后,应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确保所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其安全保护等级需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初步确定的定级结果应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审查。
等级备案: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运营、使用单位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经审查,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在收到备案材料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单位颁发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证明。
建设整改及测评:
定级对象的运营和使用单位需根据公安机关定级审查的结果,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开展系统的安全建设及整改工作。在测评机构和相关技术支持单位的指导下,确保系统满足等级保护的要求。
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全程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整改。
等级保护备案要每年做吗?
等级保护备案不需要每年进行。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级保护备案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或五年,具体有效期可能因地区和系统的安全等级而有所不同。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信息系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备案的有效性保持不变。如果系统架构、核心功能或数据处理方式发生显著变更,则需要及时更新备案。
等级保护备案的有效期
三年有效期:在某些地区或情况下,等级保护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在这三年内,如果信息系统未发生重大变化,备案的有效性保持不变。
五年有效期:也有观点认为,等级保护备案的有效期为五年。在这五年内,如果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法律法规变更,备案证明可以持续有效。
等级保护备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环节,以上就是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定级和备案,明确其安全保护等级,并为后续的测评、整改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备案主体需根据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准备完整的备案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公安部门提交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