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什么?等级保护定级怎么备案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大维度出发,涵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技术要求,同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管理要求,确保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等级保护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将信息系统划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安全要求逐级增强。三级等级保护的核心要求如下:
1.安全保护能力目标
三级系统需具备对抗大型有组织团体(如商业情报组织或犯罪组织)发起恶意攻击的能力,防范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并能在系统受损后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2.基本技术要求
物理安全:机房配备电子门禁、监控、防盗报警装置,部署防雷、防火、防水、温湿度控制及冗余电力供应设施。
网络安全:边界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IPS),实施端口级访问控制,监测端口扫描、木马攻击等行为。
主机安全:关键设备采用双因子认证(如UKey+密码),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限制用户资源使用权限。
应用安全:部署Web应用防火墙(WAF)防御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实施安全审计并生成报表。
数据安全:数据加密存储(使用国密算法如SM4),建立本地及异地备份机制,核心数据异地容灾。
3.基本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策略、操作规程、记录表单,形成全面制度管理体系,定期评审修订。
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岗位职责,重要活动需逐级审批。
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录用时进行资质审查与技术考核,签署保密协议,定期开展安全意识培训。
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设计阶段融入安全需求,采购合规安全产品,实施阶段进行安全测试验收。
系统运维管理:定期漏洞扫描,及时修补系统漏洞,监测重要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
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
1.确定定级对象
运营使用单位需全面摸底调查所属信息系统,掌握数量、分布、业务类型、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明确需备案的系统范围。
2.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三级及以上系统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3.准备备案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表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单位办公地证明、服务器托管协议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急联系人登记表
定级专家评审意见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系统使用的安全产品清单及认证证明
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系统拓扑图及IP地址清单
4.提交备案申请
运营使用单位需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向系统实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交备案材料。新建系统应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完成备案。
5.审核与颁发备案证明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要求的,颁发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备案单位纠正或重新审核定级。
等级保护根据信息系统重要程度划分为五级,逐级增强防护要求。三级系统需具备对抗大型有组织攻击的能力,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主要资源损害,并在受损后较快恢复功能。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安全策略,确保与业务发展同步,适应新型安全威胁。